更新時間:2025/05/08
分類:一般訊息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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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目的:行政法人高雄流行音樂中心為管理海音館,帶動流行音樂產業發展,創造藝術展演與休閒娛樂交流平台,並期達到充份運用場館,確保活動品質,特訂定本計畫。
二、本收費標準適用期間: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。
三、申請資格:政府機關、學校及合法登記立案之法人或團體等。
四、申請方式:申請單位應至「海音館場地租借系統」依規定申請會員資格,填具海音館檔期預約申請表並上傳下列文件完成場地申請:
1.活動企劃書(演出規劃、演出者等)。
2.演出者意向書、節目方授權文件、協議書或合約影本。
3.申請單位簡介(含辦理類似活動實績等)。
五、114年5月8日起開放申請115年1月1日至115年5月31日之檔期。